曾有两烟厂为争夺一个商标的注册权而长期反复纠葛,最后由一方给另一方百万元而取得这一商标的事实。在一特定的环境与时间内,某一种商标拥有多大的力量,每一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体验去掂量。“茅台”的显赫,“凤凰”耀眼,使多少作奸犯科的人去狗苟蝇营,挖空心思。倒卖者一本万利,假冒者凭空来财。香烟的商标牌号若不是比之有过无不及,也绝对可以说无法避免。外国的牌子,中国的牌子,不少人宣称“只抽这个牌子”,抽牌子是很多吸烟人心底承认的追求。
名牌效应是大家熟之又熟的问题。在各类消费中,数不清的牌子令人眼花缭乱,而名牌在其中英姿挺拔。创出名牌实属不易,依名牌而获滚滚之财也是应该的。应该说,如果制造者们都这样去努力,经济腾飞就不成问题。
在追求名牌的大潮中,名牌香烟在心理上满足人们的次数可谓不少。对烟民来说,相比之下,若论各类商品的接触频率来,香烟最高;若论获得名牌的代价来,香烟很低。不用说收入较高的人以烟为日常必须,就是收入较少的人在迎亲会友、节假喜庆时摆上几盒名牌烟也是平常事,名牌享受这一点是共同的。这使人想起在外国名牌烟初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很多吸烟者都以先抽为幸,很多偏远贫困的地区甚至有人在吸这“洋家伙”时带着敬畏的心情。时光往往会使很多事物的开始与发展形成巨大的对比反差,名牌一旦站住了脚跟就有可能保持相当长的时间,少年时代在地上扑烟盒纸叠成的三角“云烟”就可以一抵五十,数十年过去,再也不扑烟盒纸的人心中却还是留下了“云烟”高档名贵的深刻印象。对每一个吸烟人来说,“大中华”、“云烟”、“红塔山”都不光是代表一种香型、一种口味、一种劲头;它更代表一种品位、一种满足、甚至一种追思。
拥有一个到几个地方名牌的卷烟厂几乎都是税利大户;拥有一个到几个全国名牌的卷烟厂肯定都是超级税利大户,创出一个名牌,又有可能振兴或挽救一个企业,它力量如此强大,原因全在于名牌获得公众的赞赏,任何获得公众赞赏的事都有强大的力量,这当然包括吸名牌烟在内。东北冰天雪地中原木垛墙的小卖部夹着风雪进来一箱云南烟,海南椰树叶搭成凉棚的烟摊几条几条在灼热的阳光下批发云南烟,中国大地上名牌烟早已无孔不入,这反过来更促进了人们以名牌烟为追求目标的热潮,消费行为本来就有“拉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