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烟只能吸不能嚼,但云南省的阿昌、景颇、德昂等民族就有嚼烟的习俗。聚会、串门或闲坐聊天时,男女皆互敬嚼烟,表示友好和尊敬。他们将少许烟丝掺以微量的熟石灰、沙桔、槟榔、芦子(一种藤生植物)、撒荠(一种黑色胶状物质)放进嘴里,嚼得津津有味,直到满口充满红色的混合液时,再连渣一起吐出。
阿昌族有个传说:很早以前,一个村子里母女俩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贫苦。母亲去世后,女儿悲恸欲绝,不吃不喝,俯在母亲坟上哭泣,哭着哭着便睡着了。她醒来时母亲的坟上已长出一棵烟株,长着嫩嫩的烟叶。姑娘觉得嗓子干渴,便扯下烟叶放进嘴里咀嚼,觉得很甜,愁闷也一下子消失了。后来每当她看见烟株,就想到那甜甜的滋味,总要扯一把嚼一嚼。伙伴们见她嚼得津津有味,也跟着嚼起来。就这样,阿昌族嚼烟的妇女越来越多。
嚼烟在他们的婚姻中有重要作用。景颇族青年在谈情说爱时,是否递送和接受嚼烟,往往是衡量彼此之间有无爱慕之心的标志。德昂族的年轻人谈情说爱,要互敬嚼烟,在婚礼过程中也要以嚼烟来招待客人。
德昂族男女青年有一种谈恋爱的方式是:当小伙子钟情于某个姑娘时,往往在夜幕降临时走到姑娘的竹楼前,吹起芦笙或弹起小三弦。姑娘听到声音赶忙起床,准备好茶水,打开后门,然后返回卧室。待小伙子进入火塘一侧坐下后,姑娘才走出卧室,请小伙子喝茶、嚼烟。小伙子也会取出烟盒回敬姑娘。这时,姑娘的家人都自觉地避开,留下这对情人倾诉爱情,直到公鸡啼鸣方散。
临别时,如果男方有爱慕之意,便故意将烟盒留下。若是一般感情,姑娘就将烟盒还给对方。爱情成熟后,男方正式送给姑娘一包烟丝,配上沙桔、芦子、石灰,用红绒线扎成一包,由姑娘交给父母或挂在姑娘的床头。若姑娘的父母收下礼物,小伙子则高高兴兴地请父母托媒人前往说亲。一般情况下,女方父母即使同意婚事,也要试验男方是否有诚意,要等男方前来说媒两三次,表示了诚意,父母才会应允女儿的婚事。以后便是双方商议结婚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