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前后,由于日寇的疯狂“扫荡”和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封锁,解放区的财政十分困难。党中央号召解放区的机关、学校、部队尽可能实行生产自给,努力克服财政和经济困难。沂蒙山革命根据地的广大军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广泛开展大生产运动,在山东临沂、日照等地先后创办了卷烟企业。
1942年秋,八路军115师自筹资金在莒南县横沟村创办了大鸡烟厂,生产“鸡”牌卷烟。办厂的主要目的是以销售卷烟为掩护到敌占区搜集军事情报。 1943年春,山东军区后勤部接收该厂,将烟厂定名为“利华烟草公司”,将产品品牌定名为“大鸡”。1945年日本投降后,在党的领导下,烟厂在日照、临沂等地设立分销处,并逐步从手工生产转为机器生产。他们生产的卷烟质量好、信誉高,广受欢迎。
1942年,中共山东分局滨海专署下属的滨海工商局决定,由贸易局统调科科长张鹤村与历家庄进步农民历宝志合资开办卷烟厂。张鹤村每次到分局开会都会带上几条该厂生产的卷烟让大家品尝。“真好”、“真进步”……卷烟赢得了大家的连声称赞,烟厂从此定名为“进步烟厂”。到1945年年底,进步烟厂已拥有10 间厂房、100余名工人,并为革命事业提供了经济支持。1946年春,进步烟厂按照党的指示转移到日照县城,与滨海区后勤部所办的建华烟厂合并,取名为 “建华进步烟草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人达到500名,日产卷烟7500条,保障了解放区的卷烟供应。
随着解放战争不断取得胜利,沂蒙山革命根据地形势日益好转。1948年,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将利华烟草公司、建华进步烟草有限公司和新群烟草公司(1946年由新四军二师供给部创办)合并,并将合并后的公司迁往华东局驻地青州市。现在的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此外,鲁南军区在平邑开办的泰和祥卷烟厂、在莒南进行卷烟生产的东海烟厂等,都在党的领导下为革命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