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我国第一套成套火花在北京问世。与单枚火花相比,成套火花内容更丰富,主题更深刻,表现手法更新颖,在我国火花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但在生产成套火花的初期,由于没有标明志号,火花收藏者对于一套火花究竟有多少枚、是否收集完整等很难界定。为此,火花设计者按照邮票上的编号方法,开始在套花上加印表明火花枚数和顺序的志号。
火花上的志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表示火花发行的年份,常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有些厂家一年内发行的火花套数较多时,便在年份后面加上英文字母a、b、c……如1985年重庆火柴厂发行的两套火花上分别标有“85.a”、“85.b”字样,表明这两套火花分别是1985年发行的第1套和第2套。第二部分是表示每套火花的枚数以及本枚火花的次序,一般采用一组阿拉伯数字,如“10-1”,即表示这套火花有10枚,该枚是第1枚。
火花上完整的志号应该包括以上两部分。但由于火花设计者对这个问题在认识上并不统一,加之没有标准可以依循,因此,火花的志号五花八门,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标年份和套次。
2.不标总枚数,仅标顺序号。
3.对于同一图案用不同颜色印刷的,志号采用a×b的形式。如“24×4”,即表示本套火花共24枚,分4种颜色印刷,即总枚数为96枚。
4.对于一套火花中还包含中标的,志号采用a+b的形式。如“100+4”,即表示本套火花有100枚小标、4枚中标,共计104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