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以来,江西省萍乡市烟草专卖局积极贯彻落实行业、省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凝聚执法资源,积极构建“筑、宣、查”齐抓共管的保护未成年人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深入宣贯《未成年人保护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坚决构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坚固防线,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筑牢“防护屏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近年来,萍乡市烟草专卖局及各县级单位专卖人员针对校园周边卷烟零售店和电子烟商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定期摸底调查和不定期拉网式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堵塞未成年人购烟渠道,全面开启“护学”模式,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筑牢未成年人“防护屏障”。
图为专卖执法人员为学生们讲解电子烟危害
在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时,该市烟草局向零售户发放了《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告知书》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册,提醒学校周边零售户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在卷烟零售户店内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警示标识,督促零售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环境。
“其实我也是政策的受益者,之前我的店开在中学边上,儿子也在这个学校读书,根本没有意识到在学校旁边开烟店会影响小孩,幸好当时听了烟草公司的,现在反过来想想,这是正确的。小孩接触不到,就不会去尝试。”芦溪县零售户欣慰地说道。
萍乡烟草严把学校周边许可证申请准入关,持续做好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地址更新登记,详细掌握学校周边的卷烟零售户分布、卷烟经营情况等情况,分类采取劝退、取缔、到期不予延续等措施,并继续做好学校周边市场整治“回头看”,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
宣传“上头电子烟”危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萍乡烟草主动对接芦溪县路新学校、濂溪中学,上门开展“普法宣讲 守护成长”进校园活动,在学校礼堂专题宣讲“上头电子烟”危害。
宣传活动中,执法人员通过PPT演示、视频播放、问答环节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学生们讲解“上头电子烟”中涉毒、涉害成分,普及“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防范知识,专卖人员向学生们发放《电子烟管理办法》宣传册,详细讲解了什么是电子烟及其健康风险,告知作为未成年人该如何正确面对电子烟,并现场耐心回答了学生们的疑问,让他们全面清楚了解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危害及后果。
图为专卖执法人员上门为零售户讲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
“我们希望社会各界人士都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活动中来,保护好‘祖国的花朵’,科学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拒绝‘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的健康理念,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屏障,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芦溪镇路新学校老师说道。
通过此次“上头电子烟”防控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让未成年人全面了解其危害隐患和健康风险,树立了自觉远离电子烟的意识,并增强了识别和抵制“上头电子烟”的能力,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整治市场乱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
萍乡烟草联合公安、市监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并就电子烟监管、无证经营卷烟及电子烟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协调,强化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线下定期开展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的走访巡查;线上定期通报情况,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该市烟草局多方合力、齐抓共管,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引导全市广大卷烟零售户必须严格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语和身份证件核验制度,让“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成为社会共识,让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为社会新风。
同时,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列入到日常检查计划,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校园周边、青少年聚集区域等场所进行再梳理,严查无证户和销售电子烟行为,防止无证售卖死灰复燃,确保一户不留;注重市场监管质效,切实加强零售户监管,进一步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进行从严从重查处,用实际行动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一直以来,萍乡烟草始终把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多维度保护网格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抓手,凝聚集体智慧和社会力量,落实保护责任,加强执法联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