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银保监局关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关闭的批复
深银保监复〔2020〕307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你行《关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关闭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关闭。
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支行关闭的有关工作,并做好宣传解释。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5日内将上述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深圳银保监局
2020年7月17日
深圳银保监局关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关闭的批复 深银保监复〔2020〕307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你行《关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关闭的申请》收悉.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4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