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时,烟草由南洋传至日本,日本人称烟草为“南草”。之后经由日本传至朝鲜半岛、辽东一带。1616~1617年(明万历四十四年至四十五年)由日本输入朝鲜(指朝鲜王朝,又称李氏朝鲜)。朝鲜人称烟草为“南蛮草”或“南草”。雷日瑛等人1752年(乾隆十七年)著的《河州府志》中说:“烟,一名淡芭菰,种出东洋,海内竞莳之。茎叶皆如秋菊而高大,花如蒲公英,子如车前子。”
后来,由于朝鲜吸烟者增多,烟商将烟草从沈阳带入。朝鲜《李朝仁祖实录》记载了1637年(明崇祯十年,清崇德二年),朝鲜以南草作为礼物赠与建州官员云:“丁丑七月辛巳,户曹启曰,世子蒙尘于异域,彼人来往馆所者不绝,而行中无可赠之物,请送南草三百余斤。从之。”“世子”即朝鲜王朝昭显世子,因三田渡之盟作质于建州。“彼人”指建州官员。
但是第二年,清太宗担心财货外流,禁止国内种烟,并严禁走私进口。
《仁祖实录》云:“戊寅(1638年)八月甲午,我国人潜以南灵草入送沈阳,为清将所觉,大肆诘责。南灵草,日本国所产之草也,其叶大者可七八寸许,细截之而盛之竹筒,或以银锡作筒,火以吸之。此草自丙辰、丁巳间(1616~1617年)越海来,人有服之者而不至于盛行。辛酉、壬戌(1621~1622年)以来,无人不服,对客辄代茶饮,或谓之烟茶,或谓之烟酒。至种采相交易。转入沈阳,沈人亦甚嗜之。而虏汗(指清太宗)以为非土产,耗财货,下令大禁云。”
但是,后来该禁令很快放开,东北地区的烟草种植并未受到影响,并且导致“关东烟”的出现。东北地区有些人为了御寒吸烟,吸烟人数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