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幅广告画是当年风靡中国的“哈德门”牌香烟的广告画。画面以橙黄色作为背景,与朱红的“哈德门”品牌名和洋红色的包装形成了强烈的色彩对比,十分醒目。
不同于早期以历史故事、人物、风景为主体的烟广告画,此烟广告画直接将香烟作为广告宣传的主体展现在消费者面前。广告画中绘制了一盒精致的“哈德门”十支软装香烟,烟盒上标有“哈德门”的品牌和注册商标,两旁用汉字注明型号“大號”和“10 CIGARETTES”。当时“哈德门”型号分为大号和小号,大号二十支装,小号十支装,这似乎与广告画上“哈德门”香烟十支装烟盒上却标有“大号”的情形相矛盾。结合史料记载,可知旧时的卷烟机分为大小号两种,大号者为“粗口大烟”,烟质较好,价格较高,在当时吸食大号烟本身就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此处的“大号”已经不仅仅是香烟数量规格的标识,而更是香烟品质价值的保证了。
广告画中打开的“哈德门”牌香烟烟盒,精装的锡纸已经被撕开,十支香烟整齐排列,呼之欲出,中间的一支抽出一半,烟嘴处印有的“HATAMEN”和“O.N.C”字样都被规规矩矩地描绘了下来,似乎在提醒消费者,在吸用时要识别真伪。广告画的左下角有一个抽象蝙蝠的图案,在很多烟广告画中都可以发现,这就是当时著名的英美烟公司的品牌标志(英美烟公司的英文全称为British American Tobacco,缩写为BAT,亦即蝙蝠的意思)。
“哈德门”之名起源于元朝,其又称文明门、海岱门,谐音又称为“哈达门”,官方称呼“崇文门”。因是才子赶考必经之门,被称为“幸运之门”,又因明清时期在此设立税务司,又被称为“财富之门”,是京都九门之中颇具声名的名门之一。英美烟公司借助哈德门在民间的知名度对此品牌进行开发,1924年在我国注册,由此著名的“哈德门”牌香烟在中国市场开始了它的传奇。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哈德门”成为几乎无人不知的香烟品牌。直到1963年,“哈德门”中止生产。1992年,青岛卷烟厂审时度势决定恢复历史名牌“哈德门”香烟的生产,推出第二代“哈德门”香烟。销声匿迹近30年的历史名牌强劲复出,以全新的姿态重现在世人面前,再次书写它昔日的辉煌与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