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审计厅公布今年“三公”经费审计监督重点。
审计监督,细化到了公款购买烟酒、食品、购物卡等问题。
定期报告
就“三公”经费,省审计厅明确,今年审计监督重点包括: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公车运维费严重超支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在中高档酒店开具餐费发票坐支套现问题;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公款购买烟酒、食品、购物卡和违反出国考察规定等问题。
省审计厅要求,“三公”经费审计,要加大力度,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实施“三公”经费审计定期专题报告,包括有关 “三公”经费审计发现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年的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三公”经费重点审计,基调已定。
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亚明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提高行政运行绩效;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追究、严肃问责。
禁令加码
“钱袋子”,牢牢扎好。“车轮子”,切实管好。本月,就“三公”经费管理,省财政也提出若干加强版禁令。
因公出国,实行经费财政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团组,财政部门一律不审批;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核销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出访费用。
公务接待,实行报批和登记制度,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报批单和按程序审签的接待清单要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无公函和无实质内容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在接待费中,不得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公务接待,不得超范围、超标准;不得以招商引资、公务活动等名义变相安排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也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公车管理,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行定点管理;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成本核算和单位内部单车成本公示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支付超编超标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不得办理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购车支付手续;
特别是,不得在公车运行费中列支非本单位车辆的费用,不得公车私用和滥用执法执勤用车。
经费公开
关于 “三公”经费公开,我省的要求是,除涉密部门外,各部门在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
向社会公开时,需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予以说明。
我省还特别强调,“三公”经费,应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
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
本部门本单位开支的“三公”经费,转嫁、摊派到其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严禁!
坐支办公用房或者其他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擅自用于“三公”经费开支,严禁!
“三公”经费支付,除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外,要使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