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自己小卖店的二楼非法生产假冒的24个品牌香烟,将真烟与假烟对半掺售借以牟利,短短4个多月的时间里,涉案金额达到11万多元。日前,广东深圳宝安警方在“5+3”专项行动中查获一宗销售非法生产烟草制品案,现场查获掺假香烟近500条。
4月1日,深圳宝安警方接到一匿名举报电话,称在沙井街道一小卖店内售卖多个品牌的假香烟。接报后,深圳宝安经侦大队民警携同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该小卖店核实情况,并对店内售卖的香烟依法进行检查,在店内及仓库当场查获掺假香烟493条,总案值约为62497元。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凤对其售卖非法生产的制假香烟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交代,其2014年12月中旬开始售卖假烟,并于其商店二楼作为制作假烟的场所,将真烟与假烟掺半对外售卖假烟从中牟利。涉及24个品牌。经核查,自2014年12月中旬至今为止,陈某凤共销售假烟金额为117800元。
警方表示,嫌疑人陈某凤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目前,嫌疑人已被宝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