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种带有果味的“电子烟”玩具在学生中很流行——这种耍酷要不得。
体验:这种玩具能过烟瘾
上周,市民张女士发现自己13岁的儿子竟然抽起了“烟”!“儿子在做作业的时候,嘴上叼着东西,开始我以为是支笔,可仔细一看,随着‘笔头’一明一暗,儿子嘴里竟然喷出了烟。”张女士当时就火了,责问他怎么小小年纪就抽起了烟。可儿子一脸无辜地表示,这不是烟,是水果味的玩具。
张女士一眼就认出了,儿子口中的“玩具”就是成年人用来戒烟的“电子烟”。经再三追问,儿子道出实情,身边很多同学都在“抽”,他也花15块钱在学校附近的小店里买了一支。
记者拿起张女士儿子购买的“电子烟”,仔细端详,发现除了一些英文字母外,上面既无商标、品名,也无生产厂家标识,扫描条形码也始终无法识别。随后,记者试着吸了一口这支“电子烟”,一股带着水果香味的烟气冲入口中,口鼻中烟气喷薄而出,还真能过上烟瘾。
商家:卖给学生也觉得不妥
随后,记者前往市区民乐路和平一村南门一带。这里靠近折桂中学和实验小学,路旁有不少小商店。在一家小商店内,记者询问是否有“电子烟”卖,老板从柜底翻出一整箱,并表示不能摆在柜面上卖,有孩子前来点名要就卖。
小商店老板表示,能提供西瓜味、草莓味、香橙味等各种口味的“电子烟”,这种果味“电子烟”并不含尼古丁等成分,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一位在此购买电子烟的初中生告诉记者,学校里很多男同学喜欢买这种东西,“觉得很酷”。一旁正在站柜台的老板娘表示,“电子烟”卖给学生确实有点不合适。“供货商在供货时,要求我们搭配进这种东西。这周边所有的店铺都在卖,我们一家也抵制不了。”老板娘说,这种“电子烟”在周边一带已经卖了有近一年了。
折桂中学政教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学校禁止学生抽烟及携带任何卷烟制品,“电子烟”同样也不允许进入校园。
律师:禁止生产和销售烟草状玩具
这种“电子烟”能不能卖给孩子?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烟草专卖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称,根据《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烟丝、滤嘴棒等,尚无“电子烟”这一产品。所以,市面上的“电子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内。
那么,商家向未成年人兜售“电子烟”真的无法可纠了吗?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相关人士表示,2006年我国已正式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这些“电子烟”变相地鼓励未成年人吸烟,违背法律原则,应受到法律惩罚。
记者在网上搜索了类似现象,各地都在提醒家长注意,因未成年人缺乏自律意识,对新鲜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模仿心理及从众心理,这种“电子烟”很可能会导致一些中小学生染上吸烟的不良习惯。对此,家长应引导孩子不要盲目从众,并告诉他们吸烟有害的道理,让孩子远离这种“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