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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电子烟罚单,电子烟罚单属于什么违法

[ 电子烟 ] 来源: 作者:

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型的吸烟工具,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流行起来。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据报道,英国最先出台了首张电子烟罚单。这对于电子烟的市场发展和使用者的行为带来了重要影响。此举引发了对电子烟产品的信任度和安全性的关注,也提醒人们以公共利益为重,停止滥用电子烟。本文将进一步探讨此事件背后的原因,并对电子烟市场的发展趋势作出分析。

一:首张电子烟罚单

兄弟,明确告诉你,网上卖电子烟是违法的!
      在刚刚过去的7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之而来的,便是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对全国电子烟市场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政府网《通知》原文此次行动,采取的是线上监测和线下执法相结合、宣传引导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互联网电子烟信息全面清理、电子烟实体店全面检查,以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电子烟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销售电子烟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本次“通知”,是对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执行效果的回头看,以及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防止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行动成果的再巩固。
自去年11月以来,电子烟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1. 所有电商平台“电子烟”下架
▲ 淘宝“电子烟”关键词搜索结果▲ 淘宝“电子烟”关键词搜索结果
2. “悦刻”等电子烟品牌全面停止线上销售
▲ “悦刻”官网禁售公告3. 深圳市开出全国首张电子烟防控罚单
▲ 深圳首张电子烟市场罚单开出现场1.什么是电子烟?电子烟发展的简史可以简单概括如下:2003年,中国药剂师韩力发明出了一种微型电子雾化装置,并获得了专利。此后,韩力又进一步将这种装置商品化,制成电子烟,以“如烟”为品牌上市销售,一炮而红。与此同时,“如烟”产品远销欧美,在海外流行起来;而国内的其他制造商开始仿制“如烟”产品。
▲ 企查查“电子烟”关键词搜索结果很多民众以为电子烟是舶来品,其实我国才是电子烟全球最大的产品生产国,据企查查显示有关“电子烟”的企业多达17万家。占据全球市场90%出口份额,在国际享有行业定价权,形成了“中国生产,欧美消费”的市场格局。
      由此可见,电子烟并不是一个新兴的产品,电子烟产品从2005年诞生以来,已有十五年之久,但之所以直到近几年才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并取得销量上的突飞猛进,一方面是受益于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另一方面,更是因为近年来,大量电子烟企业通过网络开展了针对青少年的广告宣传!如因罗永浩直播声名大噪的“小野”电子烟,以及曾在淘宝月销超过4000万的“Relx悦刻”。
▲ 陈冠希代言的小野雾化电子烟电子烟,指的是蒸汽型电子烟,也称烟油型电子烟(如悦刻,以及市场上售卖的绝大多数电子烟)。其主要成分是尼古丁、丙二醇、甘油、香精、添加剂等,呈现烟草、水果、饮料味。通过雾化手段,将用料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根据烟油更换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一次性、换弹型和注油型。
▲电子烟工作原理其次,加热不燃烧卷烟(典型的如IQOS),常常也被大众当作是电子烟,其实它是新型烟草制品,并非电子烟,仍然属于烟草专卖品范畴。其烟弹的用料是与传统香烟里的烟丝一致,只是通过非燃烧的方式,释放(含尼古丁)的烟雾供用户吸食,可以定义为低温卷烟。
▲ IQOS加热不燃烧卷烟产品图由此可见,不论电子烟如何包装、如何宣传,其本质与传统卷烟一样,都含有尼古丁,具有成瘾性,对健康仍然存在威胁。其次,电子烟吸食者呼出的气体当中仍然含有尼古丁,严格来讲,也仍然是存在“二手烟”问题的。
2.卖电子烟违法吗?说了那么多,我们回到很多小店老板最关心的问题上来。可以明确的是,首先,不论以何种途径,在网上售卖电子烟均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电子烟相关判例此外,对于刚刚提到的,大众认知的两种电子烟,“加热不燃烧”卷烟(例如IQOS的烟弹),属于烟草专卖品,明确为《烟草专卖法》监管对象。当前市场上出现的加热不燃烧卷烟均无合法▲ 电子烟品牌“JUUL”广告图二是电子烟增加了成年人吸烟量大多的电子烟打着控烟、戒烟的旗号,而今它不但没有充分证据表明能帮助戒烟,甚至由于电子烟没有场景限制,烟民们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增加了吸烟量。这显然背离了电子烟的发明初衷,且事实是电子烟烟雾内依然含有尼古丁,依然存在“二手烟”问题。
▲ 某“电子烟”品牌宣传图三是市面上的电子烟大多属于三无产品因此,存在添加剂不明,多国吸食者出现了不可逆的身体机能损伤;其次,电子烟在充电及使用过程中,其电池存在爆炸风险。近期,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通报了多起与吸电子烟相关的肺病死亡病例;几乎同时,全球最大的电子烟制造商JUUL公司CEO凯文·伯恩斯宣布辞职;前不久,美国纽约州宣布禁止销售调味电子烟,印度也颁布了电子烟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禁令,我国杭州、深圳等城市已经明确将电子烟纳入“控烟令”。
结 语目前电子烟产品仍未形成国家层面行业规范、以及明确标准,因此当前市面上大多的电子烟产品均是质量良莠不齐的三无产品。既存在安全风险,如因电池爆炸、吸食后出现身体机能损伤,为店家带来无法预期的赔付风险;也可能因政策变动,造成库存电子烟产品无法销售,为经营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电子烟被罚款

可能会坐牢。
因为根据我国法律,非法销售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涉嫌非法赚取巨额利润,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个人销售的数量达到60万,属于大规模违法行为,其可能性会更大。
如果该行为已经被判定属于违法行为,那么个人销售电子烟60万是会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但是具体的情况还需具体分析,需要参考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和事实证明。

三:电子烟罚单属于什么违法

7月21日下午,因旗下的南山区悦刻电子烟实体店未依法张贴相关控烟标识,深圳悦来悦爱科技有限公司领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元。

据悉,这是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此罚单标志着控烟工作从传统烟草产品覆盖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控烟力度不断加强,对青少年保护程度不断加大。

5月30日,深圳市控烟办联合南山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天利名城、海岸城片区开展电子烟市场的专项控烟行动。执法人员在检查深圳南山天利名城二楼的悦刻电子烟门店时发现,店内有工作人员和市民吸电子烟,而且店内没有明显的控烟标识。执法人员对店内吸烟人员当场开出50元罚单并责令改正,同时对该店的控烟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0元罚款。

经过近2个月的调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开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1日下午,深圳悦来悦爱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已积极对各门店进行了整改。

2019年12月24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深圳市控烟标识标线制作和设置指引(试行)》,在原有控烟标识的基础上,创新加入电子烟标识。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烟草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和烟草制品销售者需按照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控烟标识的设置和更新工作;电子烟实体店不贴警示的,将最高罚款1万元。该电子烟控烟标识在国内属于首创,标志着深圳市正式打响我国电子烟线下规范经营第一枪。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健康,必须对其加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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