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预算管理局(DBM)已经向生产烟草的当地政府机构(LGUs)分配34.5亿比索,这代表当地政府在罪恶税改革法带来的税收中的份额。
预算管理部秘书佛罗伦西欧 B·阿巴德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分配给生产烟草的当地政府机构的资金来自政府2012年征收的消费税,但该资金被指控违背2014年通用拨款法(GAA)。
阿巴德表示,预算管理局已经为该资金发布特殊分配指令(SAROs)和现金分配告知(NCAs)。
一旦地方预算备忘录69号(2015年2月18日)中所要求的文书被提交,阿巴德表示将继续向地方政府机构发放资金。
“向生产烟草的地方政府机构支付消费税,说明菲律宾人缴纳的税收最终有助于菲律宾同胞们的利益,”阿巴德说。
“烟农们如今可以获得预算支持,通过帮助他们增加产量或增加收入的生活和合作项目来实现自立,”他补充说。
生产白肋烟和本土烟草的当地政府机构获得了根据共和国法(RA)8240征收的烟草产品消费税增量收入的15%。
同样,生产本土产弗吉尼亚卷烟的当地政府机构获得根据共和国法7171征收的卷烟消费税的15%。
但是,阿巴德澄清说,34.5亿比索资金的分配仅仅是要分配给生产烟草的当地政府机构全部烟草消费税份额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