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吸烟者可以像上一下洗手间那样上一下吸烟室,控烟从此不再难矣。
南都的报道说,《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9个月后终于开出首张罚单!广州第一张控烟罚单开给了在番禺天下粮庄酒家喝早茶的一位男性食客。罚款50元。好。雷声响了很久,雨终于下来了。报道还说,这次联合执法大阵仗,各级卫生局公安局教育局城管执法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控烟专家记者等等有300多人!哈哈。其实300多人聚在一起拍张合影的确大阵仗,但是撒到有1500万人口的广州里面,估计就跟一克盐撒到流花湖里差不多。这控烟好说,但是开罚起来真是不容易,你不开罚或者时松时紧,到头来这个条例还是白条一张。
虽然我也是吸烟者,但是我支持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从道德角度讲,个人爱好不能危及公众他人,从公民义务角度看,既然控烟已经是法例,无论如何都要遵守。冇价讲,就算反对都是自动无效。这是我今天早茶论及此事的大前提。
在表了这个态之后我就要说说在控烟问题上烟民的权利之内的主张了。
尽管吸烟危害健康,但是吸烟与否毕竟只是个人的选择,任何人无权干涉别人的选择,相反,必须尊重别人的选择。吸烟者必须尊重非吸烟者的个人权利,而非吸烟者也必须尊重吸烟者的个人权利。这番道理只是公民常识。现在地方已经就控烟问题立法,那么吸烟者在公共场所的权利主张就完全不成立了,但是吸烟者权利内的主张还是完全合法并且应该得到非吸烟者的尊重的。
控烟犹如禁醉驾。被禁止的是酒后驾驶或酒醉驾驶而不是喝酒。控烟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而不是禁止吸烟。这里面的界限是清楚的。但是不知什么原因,人们热烈讨论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却无视执法的难度,宁可听任这边是法例那边是烟雾的现实延伸,而不愿切切实实地找出一条不用劳师动众就走得通的控烟之路。
治堵的根本方法在于疏导。这也是常识。你这边要没烟,就要在那边给烟找个烟囱。有人说,那你可以去户外抽个饱!哈哈,这几天广州连天大雨,我想起一幅漫画:一个英国绅士戴着礼帽西装革履打着一把小伞,小伞遮住的是烟斗,人在雨中潇洒漫步吞云。
现在很多办公大楼或者商业大厦都禁烟,厕所就成了系统默认的兼职的吸烟区。一边狼狈地吞云吐雾解瘾,一边看着别人撒尿成了很多斯文之地的一道独特风景。结果厕所里到处是烟灰并充满了难闻的烟味,真是难顶!
城管不可谓不强大但是面对水银泻地的走鬼也往往无计可施,最终都要考虑分别设立严管区和缓冲区,疏导得成功管理才能真正有效。人类的自身输出之邋遢可谓神憎鬼厌,但是随着人类自我认识和自我改造能力的提高,卫生间的标准竟然成为了城市或者居家文明的标志,甚至成为了酒店豪宅豪华和奢侈的标尺。什么时候吸烟者可以像上一下洗手间那样上一下吸烟室,控烟从此不再难矣!
我相信看到这里有人要骂我了:你在提倡吸烟!NO,虽然我是吸烟者但是我反对吸烟。吸烟的确危害健康,我有义务劝导。但是回到控烟话题,疏导不力甚至没有任何疏导措施,所谓控烟只是一阵无毒的烟雾,根本不能解毒。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呼吁设立或者划出吸烟区恰恰正是为了有效地控烟,无论如何,把吸烟者赶到大街上去抽烟是没有可能把烟控住的。无烟烧烤尚能实现,有何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