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并于2019年12月获得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电子烟生产企业许可证。目前,上述两家企业均已停产。同时,公司已向相关部门报。经查,上述两家企业生产的电子烟产品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求意见稿),并且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问题。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下架相关产品,并依法予以查处。
近日,美国烟草巨头菲利普莫里斯(以下简称菲莫国际)诉国内电子烟企业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一案(以下简称维刻科技)有了最新进展。此案原定于9月26日开庭审理,因菲莫国际主动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判决结案。
此前菲莫国际声称,维刻科技在其生产、销售和宣传的电子雾化器(烟杆)、电子烟油等侵权商品上使用了菲莫国际VEEV系列注册商标近似的VEEX,并注册了VEEXTECH域名进行网络宣传推广。同时,维刻科技在英文企业名称中使用了VEEX作为字号,菲莫国际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维刻科技表示,维刻科技VEEX与菲莫国际VEEV在设计上有明显不同,带有大红色“V”字有其独特设计标识,作为国内知名的电子烟品牌,维刻科技相关商标已在国内市场广泛应用,其主打的透明换弹式雾化器与菲莫国际产品有明显差异,而菲莫国际VEEV系列未进入国内市场,二者之间不存在侵权问题。同时,维刻科技已就相关商标发起了全球申请,目前已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申请成功。
(左为维刻产品,右为菲莫产品)
该案于8月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9月17日菲莫国际主动向法院提请撤诉后,此案现已结案。
据了解,菲莫国际是世界四大烟草巨头之一,拥有全球销量前15的卷烟品牌中的6个,分别为万宝路、蓝星、切斯特菲尔德、菲莫、百乐门、邦德街。据菲莫国际财报显示,其2021年净第二季度收入为75.94亿美元,同比增长14.2%。卷烟和加热烟草的总出货量增长6.1%,达到1805亿支。其中卷烟出货量增长3.2%至1561亿支,而加热烟草单位出货量244亿支,同比增长30.2%。菲莫国际最为出名的加热烟草产品就是IQOS,这类产品在中国被禁止销售。
此次卷入侵权纠纷的VEEV是今年1月菲莫国际推出的雾化电子烟产品,首先在英国和新西兰市场推出。
采写:南都记者 汪陈晨